关于《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试卷评阅规范的说明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工作规范(试行)》(师政教学【2006】146号)文件精神,现对其中有关试卷评阅规范要求做如下说明:
一、对客观题:教师评阅时,对于客观题的各小题只需在题内作出评阅标记(如“√”、“×”等符号),然后将各小题得分汇总于大题题首记分栏内。
二、主观题:主观题大、小题题首均须给出得分值(记正分),每题的考核知识点或计算步骤要有评阅标记,并给出每个考核知识点或计算步骤的扣分实值(记负分)。各小题得分之和必须与大题得分栏内得分值相符。
三、评阅人可用红笔签名。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