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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师范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党支部工作制度

出处: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8-05-08    您是第 389位浏览者

 

中共广西师范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为加强学院党委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和要求的贯彻执行。党支部工作融入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为学院各项任务的落实提供保证。

(二)组织党员、职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三)加强党员培训,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形象,做表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注重把党员培养成人才,把人才培养成党员。

(五)对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六)提升师生职工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七)密切联系群众,针对师生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化解矛盾,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八)支持工会、共青团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主持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4.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搞好党风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抓好支部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的落实,比如:“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等等,严格组织生活,组织好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三条 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好党员的评先评优工作,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做好党员的统计、登记和鉴定工作等。

5.负责抓支部党员纪律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 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支部党员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拟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时事政治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党支部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和主题教育活动。

4.加强党务公开网站建设、维护与管理,及时公开并维护相关党务信息,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

5.做好支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网、党务公开网站、校报、广播台等宣传工具办好支部的宣传阵地。

第五条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由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员主持;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小组全体党员参加;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就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组织生活会是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支部(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开展一次,主要是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党员在一个时期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对党员的工作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客观评议,可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党员汇报制度

要求党员1~2个月定期向所在党组织思想汇报,反映自己和周围同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五)党员党性分析制度

党员党性定期分析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原则上每年一次,可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主要内容是:对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要求,着重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业绩、作风建设、组织纪律五个方面进行党性分析。

(六)谈心谈话制度

党支部负责人要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六必谈”,即党员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党员干部退休时必谈,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结合起来安排。

(七)联系群众制度

为密切党群关系,党支部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可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建立支委或党员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

(八)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独立负责地解决,但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来决定。同时,党支部还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九)“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两公开”就是指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结果。“一监督”就是指加强人民群众对广大党员的批评监督。

 

                 中共广西师范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